利培酮片

商品名:

维思通

英文名:

Risperidone Tablets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用法用量:

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治疗来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2mg,剂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损害者血浆中游离利培酮的浓度有所增加。无论何种适应症,肾功能损害者或肝功能损害者的起始及维持剂量应减半,剂量调整应减缓。此类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数据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803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87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成年患者
9项成年患者接受利培酮3至8周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ADRs)列于表1。
1.在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成年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ADRs)

机体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利培酮
≤8mg/天
(N=853)
%

利培酮
>8-16mg/天
(N=198)
%

安慰剂

(N=687)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鼻咽炎

2.1

4.0

1.7

上呼吸道感染

1.5

2.5

1.5

鼻窦炎

0.7

1.5

0.6

泌尿道感染

0.5

2.5

0.1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贫血

0.1

1.0

0.1

免疫系统疾病

 

 

 

超敏反应

0.1

1.0

0.1

精神病类

 

 

 

失眠

16.2

25.3

13.2

焦虑

7.7

11.1

4.4

神经质

0.5

1.0

0.1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帕金森氏综合征*

19.3

17.2

7.9

静坐不能*

9.8

10.1

2.7

嗜睡

6.8

1.5

2.0

头晕

6.3

3.5

3.9

镇静

4.6

3.0

1.3

震颤*

4.2

2.5

2.5

肌张力障碍*

3.8

3.5

1.0

昏睡

2.6

0

1.3

直立性眩晕

1.2

0

0.1

运动障碍*

1.2

2.0

0.9

晕厥

0.4

1.0

0

眼器官疾病

 

 

 

视力模糊

2.1

1.0

0.7

耳及迷路类疾病

 

 

 

耳痛

0.1

1.0

0.3

心脏器官疾病

 

 

 

心动过速

1.1

2.5

0.1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

 

 

 

直立性低血压

1.3

0.5

0.1

低血压

0.2

1.0

0.3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鼻充血

2.0

6.1

1.3

呼吸困难

0.8

2.0

0

鼻出血

0.5

1.5

0.1

鼻窦充血

0.5

1.0

0.6

胃肠系统疾病

 

 

 

恶心

6.4

4.0

2.6

便秘

4.6

9.1

3.6

消化不良

4.3

6.1

2.6

呕吐

3.9

4.5

3.8

腹泻

2.3

0.5

1.9

唾液分泌过多

2.3

1.0

0.4

口干

2.1

0

1.0

腹部不适

1.5

1.0

0.9

腹痛

1.1

0.5

0.7

胃部不适

1.1

1.0

0.6

上腹疼痛

0.7

1.0

0.1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皮疹

0.8

3.5

0.9

皮肤干燥

0.5

2.5

0.3

皮屑

0.2

1.0

0

脂溢性皮炎

0.2

1.0

0

过度角化

0

1.0

0.3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背痛

2.5

1.0

1.6

关节痛

1.5

2.5

0.6

肢体疼痛

1.2

1.0

2.2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尿失禁

0.2

1.0

0.3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射精障碍

0.4

1.0

0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疲乏

2.3

1.0

1.0

无力

1.3

0.5

0.6

发热

1.3

1.0

0.7

胸痛

0.8

1.5

0.4

各类检查

 

 

 

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0.4

1.5

0.1

心率加快

0.2

1.5

0.1

*帕金森综合征包括锥体外系障碍、肌肉骨骼强直、帕金森综合征、齿轮样强直、暂时性肌麻痹、运动徐缓、运动功能减退、面具脸、肌肉强直和帕金森病。静坐不能包括静坐不能和坐立不安。张力障碍包括张力障碍和肌肉痉挛、不自主肌收缩、肌肉挛缩、眼球旋动、舌肌麻痹。震颤包括震颤和帕金森病的静止性震颤。运动障碍包括运动障碍和肌肉颤搐、舞蹈病、舞蹈手足徐动症。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老年痴呆患者
6项老年痴呆患者接受利培酮4-12周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列于表2。表2中只包括未列入表1或虽列入表1但发生频率在2次及以上的不良反应。
2.在老年痴呆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未列入表1或虽列入表1但发生频率在2次以上的不良反应

机体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利培酮
(N=1009)
%

利培酮
(N=712)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泌尿道感染

12.9

10.3

肺炎

3.1

2.4

蜂窝组织炎

1.1

1.3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食欲下降

2.3

1.4

精神病类

 

 

意识模糊状态

2.7

0.1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嗜睡

7.6

2.2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6

0.6

意识水平下降

1.3

0.3

流涎

1.3

0

脑血管意外

1.1

0.4

眼器官疾病

 

 

结膜炎

2.7

1.1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

 

 

低血压

2.2

1.4

呼吸系统、胸及纵膈疾病

 

 

咳嗽

4.6

3.1

鼻溢

1.5

0.8

胃肠系统疾病

 

 

吞咽困难

1.5

1.3

粪结

1.1

0.4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红斑

4.0

4.6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姿势异常

1.8

0.8

关节肿胀

1.5

0.3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外周水肿

7.7

3.9

发热

4.0

1.8

步态异常

3.5

1.5

凹陷性水肿

1.5

0.3

各类检查

 

 

体温升高

2.6

0.8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儿童患者
8项儿童患者接受利培酮3-8周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不良反应于表3。表3中只包括未列入表1或虽列入表1但发生频率在2次及以上的不良反应。
3.在儿童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未列入表1或虽列入表1但发生频率在2次及以上的不良反应。



机体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利培酮
≤3mg天
(N=344)
%

利培酮
>3-6mg/天
(N=95)
%

安慰剂

(N=349)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上呼吸道感染

5.2

2.1

3.4

鼻炎

3.5

1.1

3.2

流行性感冒

1.7

0

1.7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食欲增加

17.2

3.2

7.2

精神病类

 

 

 

失眠(中期)

1.7

0

0.9

倦怠

0.9

1.1

0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嗜睡

26.5

15.8

7.7

头痛

22.4

21.1

14.9

镇静

20.1

14.7

4.0

头晕

8.1

13.7

2.3

震颤

6.1

8.4

1.1

流涎

4.9

2.1

1.1

发音困难

1.5

1.1

0

注意障碍

0.9

1.1

0.6

平衡障碍

0.9

1.1

0

睡眠过度

0.6

1.1

0.9

心脏器官疾病

 

 

 

心悸

0.6

2.1

0

呼吸系统、胸及纵膈疾病

 

 

 

咳嗽

8.7

3.2

6.6

鼻溢

4.9

2.1

3.4

鼻出血

3.8

4.2

1.7

咽喉痛

3.8

2.1

1.7

肺充血

0.3

1.1

0.3

胃肠系统疾病

 

 

 

呕吐

13.7

8.4

9.2

上腹疼痛

8.4

6.3

4.6

腹泻

6.7

2.1

6.0

唾液分泌过多

3.5

6.3

0.9

胃部不适

2.9

0

1.4

腹部疼痛

2.3

2.1

0.6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瘙痒

1.2

0

0

痤疮

0.9

1.1

0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肌痛

1.2

1.1

0.9

颈痛

0.3

1.1

0.3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遗尿

6.4

1.1

5.2

尿失禁

2.0

0

1.4

尿频

1.5

1.1

0.3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溢乳

0.6

2.1

0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疲乏

19.2

18.9

4.9

发热

8.4

3.2

6.3

情绪异常

1.2

0

0

呆滞

0.9

1.1

0

胸部不适

0.3

1.1

0

各类检查

 

 

 

体重增加

4.9

2.1

0.9

血中泌乳素水平升高

3.8

0

0.3

其它临床试验数据
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活性代谢物,因此这两个化合物(包括口服和注射剂型)的不良反应特征具有相关性。下述部分包括了在临床试验中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其他不良反应。
4a中理出了在一组包含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9项成人试验、6项老年痴呆试验、8项儿科试验)的混合数据集中,不少于1%的患者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4a.在一组包含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9项成人试验、6项老年痴呆试验、8项儿科试验)的混合数据集中,不少于1%的患者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精神病类
激越、失眠*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静坐不能*、运动障碍*、张力失常*、帕金森综合征*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
高血压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肌肉骨骼痛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步态异常、水肿*、疼痛

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
跌倒

*失眠包括:起始性失眠(入睡困难)、中期失眠症(难以维持睡眠状态);
静坐不能包括:运动过度、不宁腿综合征、坐立不安;
运动障碍包括:手足徐动症、舞蹈症、舞蹈徐动症、运动失调、肌肉颤搐、肌阵挛;
肌张力障碍包括:眼睑痉挛、子宫颈痉挛、前弓反张、面痉挛、张力过强、喉痉挛、肌肉不随意收缩、肌强直、眼球旋动、角弓反张、口咽痉挛、侧弓反张、痉笑、手足搐搦、舌麻痹、舌痉挛、斜颈、牙关紧闭;
帕金森综合征包括:运动不能、运动徐缓、齿轮样强直、流涎、锥体外系症状、眉心反射异常、肌肉强直、肌肉紧张、肌肉骨骼僵硬;
水肿包括:全身水肿、外周性水肿、凹陷性水肿。

4b中列出了在一组包含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9项成人试验、6项老年痴呆试验、8项儿科试验)的综合数据集中,少于1%的患者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4b.在一组包含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9项成人试验、6项老年痴呆试验、8项儿科试验)的综合数据集中,少于1%的患者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螨性皮炎、支气管炎、膀胱炎、耳部感染、眼部感染、感染、局部感染、甲癣、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病毒感染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红细胞压积降低、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降低

内分泌系统疾病
尿糖、高泌乳素血症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厌食、血胆固醇升高、血甘油三酯升高、高血糖症、多饮、体重降低

精神病类
感情迟钝、抑郁、性欲降低、梦魇、睡眠障碍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脑血管疾病、惊厥*、协调异常、糖尿病昏迷、感觉减退、意识丧失、感觉异常、精神运动亢进、迟发性运动障碍、对刺激无应答

眼器官疾病
眼干、眼球转动、脸缘结痂、青光眼、流泪增加、眼睛充血

耳及迷路类疾病
耳鸣、眩晕

心脏器官疾病
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传导障碍、心电图异常、心电图QT延长、窦性心律不齐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
潮红

呼吸、胸及纵膈疾病
发声困难、过度呼吸、吸入性肺炎、啰音、呼吸系统病症、呼吸道充血、喘鸣

胃肠系统疾病
唇炎、大便失禁、胃肠胀气、肠胃炎、舌肿、牙痛

肝胆系统疾病
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转氨酶升高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湿疹、皮肤变色、皮肤病症、皮肤病损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关节僵直、肌无力、横纹肌溶解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排尿困难

生殖系统及乳腺日记本
闭经、溢乳、射精障碍、勃起机能障碍、男性乳房发育、月经失调*、性功能障碍、阴道有排泄物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体温较低、寒战、不适、戒断综合征、面部水肿、全身乏力、四肢厥冷、渴感

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
操作性疼痛

*惊厥包括:癫痫大发作;月经失调包括:月经不规律、月经过少

4c中列出了在其他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但在综合数据集(包括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中患者未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4c.在其他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但在综合数据集(包括23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中患者未报告的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免疫系统疾病
过敏性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高胰岛素血症

精神病类
性快感缺失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头部扭转、抗精神病药恶性综合征

眼器官疾病
眼部运动失调、畏光

心脏器官疾病
体位性心动过速综合征

胃肠系统疾病
肠梗阻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药疹、荨麻疹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胸部不适、乳房肿胀、乳房增大、月经延迟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硬化

上市后数据:
上市后首次判定为利培酮和/帕利哌酮不良反应的不良事件列于表5。不良反应按自发报告率分类:
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且<1/10
偶见≥1/1000,且<1/100
罕见≥1/10,000,且<1/1000
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
依据自发报告频率,以下不良反应按发生率分类列于表5。
5.利培酮和/帕利哌酮在上市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按自发报告率分类评估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

内分泌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十分罕见


糖尿病、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水中毒

精神病类
十分罕见


躁狂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味觉障碍

眼器官疾病
十分罕见


虹膜松弛综合征(术中)

心脏器官疾病
十分罕见


房颤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
十分罕见


深部静脉血栓、肺栓塞

呼吸系统、胸及纵膈疾病
十分罕见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胃肠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胰腺炎、肠梗阻

肝胆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黄疸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十分罕见


脱发、血管性水肿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十分罕见


尿潴留

妊娠期、产褥期及围产期状况
十分罕见


新生儿戒断综合征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十分罕见


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十分罕见


体温过低

禁忌: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老年痴呆患者
1.1 总死亡率
对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个非典型抗精神病药进行的17项对照试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组老年痴呆患者的死亡率较安慰剂组有所增加。在对此类人群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组和安慰剂组患者的死亡率分别为4.0%和3.1%。死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86岁(范围在67~100岁之间)。

1.2 与呋塞米合用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利培酮与呋塞米合并用药患者的死亡率高于单独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4项临床试验中的2项观察到了合用呋塞米和本品的患者死亡率增加的现象。
尽管尚未找到明确的病理生理学机制来解释这一现象,并且患者的死亡原因也不相同,但对老年患者合并给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服用利培酮并合用其它利尿剂的患者中,并未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由于脱水是老年痴呆患者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脱水的发生。
2. 脑血管意外(CAE)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观察到利培酮组包括死亡在内的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
3. 直立性低血压
由于本品具有对α受体的阻断作用,可能会发生(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治疗初期的剂量调整阶段。上市后合用抗高血压药物时,曾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低血压。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参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4.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以及粒细胞缺乏症

曾报告过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出现白细胞减少症、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事件。在上市后监督期间,粒细胞缺乏症的报告非常罕见(< 1/10,000例患者)。

在开始治疗的几个月,应对具有白细胞显著降低或药物诱导的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病史的患者进行监测,在没有其他诱发因素的情况下,一旦发现白细胞有显著降低,则应考虑停用本品。

对于临床上显著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应仔细监测是否有发烧或其他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如果出现这些症状或体征,应立即进行治疗。对于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中性细胞绝对计数<1x109/L)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随访监测白细胞计数,直至恢复正常。

5.静脉血栓栓塞(VTE)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曾报告静脉血栓栓塞的病例。由于服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的患者常会出现患VTE的风险因素,因此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判断VTE所有可能的风险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

6.迟发性运动障碍/锥体外系症状(TD/EPS)

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告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7.抗精神病药的恶性综合征(NMS)

已有报告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可能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还可能出现肌红蛋白尿症(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8.帕金森病或路易氏小体性痴呆

对于路易氏小体性痴呆或帕金森病患者,在处方抗精神病药(包括本品)时,应权衡利弊,这类药物可能增加恶性综合征的风险。同时以上人群对抗精神病药物的敏感度增加,除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外还会出现混乱、迟缓、体位不稳而经常跌倒。

9. 高血糖和糖尿病

在使用本品期间,已有高血糖、糖尿病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告。精神分裂症固有的糖尿病髙风险性及正常人群中糖尿病发病率的上升,使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使用与葡萄糖异常间的相关性评估变得复杂。在精神分裂患者中糖尿病的患者应监测高血糖和糖尿病症状。

10.体重增加

已有显著的体重增加的报告。使用本品时,应进行体重监测。

11.术中虹膜松弛综合征(IFIS)

使用具有α1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效应药物(包括本品)的患者在进行白内障手术时观察到术中虹膜松弛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IFIS可能增加术中和术后发生眼并发症的风险。患者应在手术前告知眼科医生当前或曾经使用具有α1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效应药物的情况。尚未确定在白内障手术前停止α1阻断疗法的潜在获益,且必须权衡停止抗精神疾病药物治疗的风险。

12.QT间期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对有心律失常病史、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的患者给予本品,及与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谨慎。

13.阴茎异常勃起

具有α-肾上腺素能阻断效应的药物曾有报告导致阴茎异常勃起。在上市后监督期间,本品曾有阴茎异常勃起的报告。

14.体温调节

使用抗精神病药可以损伤人体降低深部体温的能力。当患者处于可能会升高深部体温的条件(如剧烈运动、处于高温环境、接受抗胆碱能活性药物合并治疗、或患有脱水)下,建议对使用本品的患者进行适当的护理。

15.止吐作用

在利培酮的前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了止吐作用。这种作用如果发生在人类身上,则可能会掩盖某些药物过量或疾病(如肠梗阻、瑞氏综合征和脑肿瘤)的体征和症状。

16.癫痫发作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有癫痫发作或其他会潜在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17.其它

对于老年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老年用药】和【用法用量】部分。

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本品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