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感染:
1、成人
1)本品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隐球菌性脑膜炎;
球孢子菌病;
侵袭性念珠菌病;
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食道念珠菌病,念珠菌尿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口腔卫生或局部治疗效果不佳的慢性萎缩型口腔念珠菌病(义齿性口炎)。
2)本品适用于预防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复发风险高的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道念珠菌病复发;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例如接受化疗的恶性血液病患者或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2、0~17岁足月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青少年
本品适用于治疗粘膜念珠菌病(口咽、食道)、侵袭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适用于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本品可用作维持治疗,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使用说明:
本品可在获知培养结果和其他实验室研究结果之前开始治疗;但是一旦有了结果,应对抗感染治疗作出相应调整。
应参考官方指南合理使用抗真菌药物。
头癣:现已进行了氟康唑用于儿童头癣治疗的研究。结果显示氟康唑不优于灰黄霉素且总体成功率低于20%。因此本品不得用于头癣。
隐球菌病:有关氟康唑用于其他部位隐球菌病(例如肺部和皮肤隐球菌病)治疗疗效的证据较少,因此不推荐使用,也不提供用法用量的建议。
地方性深部真菌病:氟康唑用于治疗其他类型地方性真菌病(例如副球孢子菌病、皮肤淋巴管型孢子丝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疗效证据较少,因此不推荐使用,也不提供用法用量的建议。
1、用量
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用药剂量。对于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应持续用药,直到临床参数或实验室检查表明活动性真菌感染已消退。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活动性感染的复发。
成人:
适应症 | 用量 | 疗程 | |
隐球菌病 | – 隐球菌性脑膜炎的治疗 | 负荷剂量:第1天400mg 后续剂量:200mg至400mg,每天一次。 |
通常至少为6~8周。危及生命感染的每日剂量可增至800mg。 |
– 复发风险高的患者预防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的维持治疗 | 200mg,每天一次。 | 每天200mg持续用药。 | |
球孢子菌病 | 200mg至400mg,每天一次 | 11个月直至24个月或更长,取决于患者情况。部分感染可考虑每天800mg,特别是脑膜炎。 | |
侵袭性念珠菌病 | 负荷剂量:第1天800mg; 后续剂量:每天400mg,每天一次。 |
通常念珠菌血症的推荐疗程为首次血液培养阴性且念珠菌血症体征和症状消退后2周。 | |
粘膜念珠菌病治疗 | – 口咽念珠菌病 | 负荷剂量:第1天200mg至400mg; 后续剂量:100mg至200mg,每天一次。 |
7~21天(直至口咽念珠菌病缓解)。 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
– 食道念珠菌病 | 负荷剂量:第1天200mg至400mg; 后续剂量:100mg至200mg,每天一次。 |
14~30天(直至食道念珠菌病缓解)。 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
|
– 念珠菌尿 | 200mg至400mg,每天一次。 | 7~21天。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 |
– 慢性萎缩型念珠菌病 | 50mg,每天一次。 | 14天。 | |
–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 50mg至100mg,每天一次。 | 最长28天。长期治疗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或潜在的免疫功能受损及感染。 | |
预防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粘膜念珠菌病复发 | – 口咽念珠菌病 | 100mg至200mg,每天一次或200mg每周3次。 | 慢性免疫抑制患者不定期用药。 |
– 食道念珠菌病 | 100mg至200mg,每天一次或200mg每周3次。 | 慢性免疫抑制患者不定期用药。 | |
预防念珠菌感染 | 200mg至400mg,每天一次。 | 治疗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几天之前开始,并在恢复后持续7天(中性粒细胞计数升高至1000/mm3以上)。 |
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
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参见“肾功能受损”)。
肾功能受损
本品主要以活性成分原型的形式经尿液排泄。单剂量治疗无需调整剂量。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初始剂量应为50mg至400mg,视适应症的推荐日剂量而定。初始负荷剂量后,应根据下表确定每日剂量(视适应症而定):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剂量的百分比 |
>50 | 100% |
≤50(未进行血液透析) | 50% |
血液透析 | 每次血液透析后100% |
进行定期透析的患者每次透析后应接受100%推荐剂量治疗;非透析日患者可根据肌酐清除率降低剂量。
肝功能受损
肝功能受损患者用药的数据有限,因此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
儿童人群
儿童人群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0mg。
与成年类似感染相同,疗程根据临床和真菌学反应而定。大扶康每天用药一次。
关于肾功能受损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肾功能受损”部分。尚未在肾功能不全的儿童人群中进行氟康唑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主要表现为肾功能不成熟的“足月新生儿”用药参见下文)。
婴儿、幼儿和儿童(28天至11岁)
适应症 | 用量 | 建议 |
– 粘膜念珠菌病 | 初始剂量:6mg/kg 后续剂量:3mg/kg,每天一次 |
第一天使用初始剂量以更快达到稳态水平 |
– 侵袭性念珠菌病 – 隐球菌性脑膜炎 |
剂量:6~12mg/kg,每天一次 | 取决于疾病的严重程度 |
– 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的维持治疗 | 剂量:6mg/kg,每天一次 | 取决于疾病的严重程度 |
–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 剂量:3~12mg/kg,每天一次 | 取决于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程度和持续时间(参见成人用量) |
青少年(12~17岁):
取决于体重和青春期发育,处方医生需要评价哪一种用量(成人或儿童)最为适合。临床数据显示氟康唑在儿童中的清除率高于成年人。与成年人剂量100、200和400mg获得近似全身暴露的对应儿童剂量为3、6和12mg/kg。
足月新生儿(0~27天):
新生儿排泄氟康唑的速度较慢。
几乎没有支持足月新生儿用量的药代动力学数据。
年龄组 | 用量 | 建议 |
足月新生儿(0~14天) | 每72小时给予与婴儿、幼儿和儿童相同的mg/kg剂量 | 最大剂量不应超过每72小时12mg/kg |
足月新生儿(15~27天) | 每48小时给予与婴儿、幼儿和儿童相同的mg/kg剂量 | 最大剂量不应超过每48小时12mg/kg |
2、给药方法
本品可通过口服(胶囊、口服干混悬粉末和糖浆)或静脉滴注给药(输注液),给药途径取决于患者的临床状态。由静脉转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剂量,反之亦然。
医生应根据年龄、体重和剂量开出最适用的剂型和规格。胶囊不适用于婴幼儿,该人群更适合使用氟康唑口服液体制剂。
静脉滴注速率不宜超过10ml/分钟。
注射用制剂以氯化钠(9mg/ml,0.9%)溶液配制,每200mg(100ml瓶)含Na+和Cl-各15mmol。因注射用制剂是经氯化钠稀释的溶液,所以对于需要限制钠或液体摄入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速率。
配伍禁忌
氟康唑静脉注射液可与下列注射用溶液配伍:
a.5%和20%葡萄糖溶液
b.林格注射液
c.Hartmann氏溶液
d.葡萄糖氯化钾溶液
e.4.2%和5%碳酸氢钠溶液
f.3.5%混合氨基酸溶液
g.生理盐水
h.Dialaflex(6.36%腹膜透析液)
可通过上面所列的溶液中的任何一种通过静脉输液通道输注氟康唑。虽然尚未发现有特殊的配伍禁忌,但不推荐在静脉输注氟康唑前,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
本注射液为一次性使用。
稀释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用药前应仔细检查溶液是否含颗粒状物以及是否变色。溶液透明且无颗粒方可使用。
任何未用完的药品或废弃物应按照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安全性特征总结
已报告了与氟康唑治疗相关的药物反应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 (DRESS)(参见【注意事项】)。
最常见报告(>1/10)的不良反应为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和皮疹。
下表为氟康唑治疗过程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及其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现有资料无法确认)。
器官系统分类 | 频率 | 不良反应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 少见 | 贫血 |
罕见 | 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
免疫系统疾病 | 罕见 | 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
代谢与营养疾病 | 少见 | 食欲减退 |
罕见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 | |
精神性疾病 | 少见 | 嗜睡、失眠 |
神经系统疾病 | 常见 | 头痛 |
少见 | 痫性发作、感觉异常、头晕、味觉倒错 | |
罕见 | 震颤 | |
耳及迷路类疾病 | 少见 | 眩晕 |
心脏疾病 | 罕见 | 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 |
胃肠道疾病 | 常见 | 腹痛、呕吐、腹泻、恶心 |
少见 | 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口干 | |
肝胆疾病 | 常见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 |
少见 | 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升高 | |
罕见 | 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与肝细胞损害 | |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 常见 | 皮疹 |
少见 | 药疹*、荨麻疹、瘙痒、出汗增加 | |
罕见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脱落性皮炎、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脱发 | |
骨骼肌、结缔组织与骨骼系统疾病 | 少见 | 肌痛 |
全身疾病及给药部位病情 | 少见 | 疲劳、不适、乏力、发热 |
* 包括固定性药疹
儿科人群
儿科患者临床研究记录的不良事件与实验室检查异常的类型及发生率与成年患者大致相同。
疑似不良反应报告
在药品获得许可后报告疑似不良反应很重要,从而可以对药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情况进行持续性监测。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报告任何可疑的不良反应。
对氟康唑及其无活性成份、或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
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可延长QT间期和经过CYP3A4酶代谢的药物,如西沙比利、阿斯咪唑、匹莫齐特、奎尼丁、红霉素(参见【注意事项】及【药物相互作用】)。
肾系统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已知酮康唑会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尽管罕见,但氟康唑也适用。与泼尼松合用相关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肝胆系统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
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
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应告知患者严重肝反应的提示症状(严重乏力、食欲减退、持续恶心、呕吐和黄疸)。患者应立即停止氟康唑治疗并向医生咨询。
皮肤不良反应
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有药物反应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的报告。艾滋病患者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疱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
特非那定
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mg)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念珠菌病
研究显示,除白色念珠菌外,念珠菌属的感染率越来越高。这些菌种往往对氟康唑固有性耐药(例如,克柔念珠菌和耳念珠菌)或对氟康唑敏感性降低(光滑念珠菌)。继发于治疗失败的此类感染可能需要更换抗真菌治疗药物。因此,建议处方医生考虑各种念珠菌对氟康唑的耐药率。
超敏反应
罕见过敏性休克反应报告。
心血管系统
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氟康唑通过抑制整流钾通道电流(Ikr)而引起QT间期延长。由其他药物(例如胺碘酮)引起的QT间期延长可通过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放大。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低钾血症和晚期心力衰竭患者发生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和尖端扭转型室速的风险更高。
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使用其他已知延长QT间期和由细胞色素P450(CYP)3A4代谢的药物。
卤泛曲林
卤泛曲林在推荐治疗剂量时延长QTc间期,且为CYP3A4的底物。因此建议氟康唑避免与卤泛曲林同时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细胞色素P450
氟康唑为 CYP2C9 和 CYP3A4 的中效抑制剂。氟康唑也是 CYP2C19 的强效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CYP2C1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辅料
本产品每 25ml 含 88.5mg 钠,相当于 WHO 推荐成人每日可摄入钠最大量(2g) 的 4.4%。
本产品每日最大剂量相当于 WHO 推荐每日可摄入钠最大量的 71%。
本产品被认为是高钠的。低钠饮食患者用药时应予以特别考虑。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进行氟康唑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试验。应警告患者本品用药期间发生眩晕或癫痫的可能性,并建议患者在出现任何上述症状时停止驾驶或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