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至重度疼痛。
吞服,勿嚼碎。
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1/2-1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0.4g(4片)。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相对的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
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止痛剂量。遵医嘱服用。
用药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出汗、口干、眩晕、嗜睡等症状。昏迷可偶尔发生。少数病例也可发现对心血管系统有影响(如:心悸、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和循环性虚脱),尤其在病人直立、疲劳情况下较易出现。此外,头痛、便秘、胃肠功能紊乱、皮肤瘙痒、皮疹较少见。运动无力、食欲减退、排尿紊乱极少发生。精神方面副作用极少见,也因人而异,包括情绪的改变(多数是情绪高昂,但有时也表现为心境恶劣)、活动的改变(多数是活动减少,有时是增加)、认知和感觉能力的改变(判断和理解障碍)。个别病例报道过惊厥,但这种情况一般出现于注射高剂量的盐酸曲马多或神经阻滞剂合用时。过敏性休克,亦不能完全排除。上市后监测中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呃逆、便秘、肝功能异常。
神经和精神障碍:头晕、眩晕、头痛,抽搐、震颤、麻木、嗜睡、失眠、食欲异常(如食欲不振等)、幻觉、谵妄、烦躁、惊厥、癫痫发作、药物依赖、意识障碍,严重者可致昏迷。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瘙痒、皮疹(如红斑疹、荨麻疹,斑丘疹等)、多汗。
全身性损害:乏力、寒战、发热(高热)、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者可致晕厥。
泌尿系统损害:排尿困难、尿潴留、尿频。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血压降低(如体位性低血压)、血压升高、紫绀、潮红。
免疫功能素乱和感染: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呼吸抑制。
其他:视力异常、肌无力、耳鸣、低血糖。
1.对曲马多或本品中其它成分或阿片类物质过敏者。
2.12岁以下儿童。
3.有严重呼吸抑制、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急性或严重支气管哮喘者(无复苏设备或未进行监测)。
4.已知或疑为胃肠道梗阻者,包括麻痹性肠梗阻。
5.酒精、安眠药、麻醉剂、中枢镇痛药、阿片类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者,本品可加重这些患者的中枢、呼吸系统抑制。
6.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s)合用或过去14日内曾使用过MAOIs)的患者。
7.本品慎用于阿片类药依赖者。
1.肝肾功能不全者酌情减量使用或延长给药时间间隔。
2.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患者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
3.突然撤药可能导致戒断症状(如:焦虑,出汗,失眠,寒战,疼痛,恶心,震颤,腹泻,上呼吸道症状,立毛,幻觉等),建议缓慢减药。
4.同时服用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酒精、阿片类物质、麻醉剂、吩噻嗪类、镇定剂或镇静催眠药物)时,治疗必须谨慎,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能排除发生呼吸抑制及呼吸抑制加重的可能。
5.18岁以下行扁桃腺切除术和/或腺样体切除术的儿童和12-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呼吸困难或嘈杂、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6.本品有可能影响患者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尤其是与酒精同时服用时更为严重。
7.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需要,并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8.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9.心脏疾患酌情慎用。